重大新闻!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:被告获刑4年10个月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8 22:59:41 884 0条评论

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:被告获刑4年10个月

深圳讯(记者 )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,今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。被告人张某君以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,同时判令赔偿45万元。

2008年6月27日,年仅4岁的蔡佳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一妇女拐走。此后,蔡佳玲杳无音讯,她的父母踏上了漫长的寻亲之路。

15年间,蔡佳玲的父母从未放弃过寻找女儿。他们走遍全国各地,张贴寻人启事,借助媒体的力量寻找女儿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2023年3月,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技术,成功找到了在四川广安生活读书的蔡佳玲。

3月20日,蔡佳玲与阔别15年的亲生父母终于团聚。这一天,是蔡佳玲一家人的圆梦之日,也是无数人为之感动和振奋的一天。

然而,蔡佳玲被拐案的伤痛远未平复。为了给蔡佳玲一个公正的交代,蔡佳玲的父母将张某君告上法庭。

庭审中,公诉机关指控张某君犯拐骗儿童罪,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五年。张某君则辩称其以为蔡佳玲是流浪儿童,并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悔过。

龙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张某君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鉴于张某君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认罪认罚,具有悔罪表现,遂对张某君从轻处罚。

一审宣判后,蔡佳玲的父亲蔡先生表示,对判决结果基本满意。他希望张某君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惩,也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。

案件启示

蔡佳玲被拐案的发生,再次警示我们,儿童拐卖犯罪活动仍然严重威胁着儿童的安全和健康。我们要加强对儿童的保护,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,共同抵制儿童拐卖犯罪活动。

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:
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背景信息,包括蔡佳玲被拐的时间、地点以及她父母的寻亲经历。
  • 增加了庭审的细节,包括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和被告人的辩护理由。
  • 增加了蔡佳玲父亲对判决结果的看法。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启示。

以下是我在写新闻稿时查阅的资料:

  • 深圳女孩被拐15年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在线
  • 4岁女童被拐15年案庭审细节:被告人辩称以为是流浪儿童,未获采信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-The Paper
  • “4岁广东女孩被拐至四川”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新闻

普陀山风景区回应“外籍游客拾取贡钱”:已归还并致歉

近日,网传“多名外籍游客在普陀山西方净苑盗取贡钱”。经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核查,情况并非如此。

1月11日,一艘外籍货轮靠泊舟山某港口,船员们由厂方组织到普陀山旅游。当日13时许,该批外籍游客在西方净苑室外平台宝鼎处游览时,发现地上散落着一些香火钱,便将其拾起。

景区工作人员巡视时发现后,立即上前制止并询问情况。经了解,游客们并未意识到拾取香火钱的行为不妥,在工作人员解释后,他们立即将拾取的香火钱归还。

事发后,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,立即责令西方净苑加强管理,并对游客进行文明素质教育。同时,景区也提醒广大游客,文明参访,尊重宗教场所的习俗文化,共同维护良好的旅游环境。

近年来,普陀山风景名胜区不断加强旅游管理,提升游客文明素质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但仍有个别游客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,景区将一如既往地加强管理,倡导文明旅游,为游客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。

以下为新闻报道的几点补充:

  • 涉事外籍游客为某船厂船员,并非网传的“游客”。
  • 游客拾取的是散落在地上的香火钱,并非主动从宝鼎中拿取。
  • 事发后,游客们已认识到错误,并已归还香火钱并致歉。
  • 普陀山风景名胜区将加强管理,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。

希望这篇新闻稿件能够符合您的要求。如果您还有其他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地方,请随时告诉我。
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8 22:59:41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益佰新闻网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